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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5年,走路口渴去讨碗水喝,讨回了一段姻缘,印证了姻缘天注定

admin 130 195

那年夏季,我的前半生,就这样在一碗清水中改变了轨迹。

八五年的盛夏,天空像蓝色的瓷盆被烈日烤得发烫。我骑着那辆黑色二八自行车,沿着凹凸不平的土路送着厂里的零件,汗水顺着脸颊淌进灰蓝色的工装衣领。

七月的风裹挟着麦秸和晒谷场的气息,吹得人愈发口干舌燥。肩上的挎包沉甸甸的,装满了厂里要送往公社农机站的轴承配件。

"咕噜咕噜",我摇了摇绿色军用水壶,早已空空如也。望着前方那排青砖瓦房,烈日下的村庄显得格外安静,只有几只老母鸡懒洋洋地卧在槐树底下乘凉。

村中的老槐树下拴着几头牛,它们甩着尾巴驱赶着嗡嗡作响的苍蝇。我鼓起勇气,选了一家院门半掩的,推开了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。

"同志,能讨碗水喝吗?"我摘下草帽,声音里带着干涸的沙哑。汗水顺着脖子往下流,已经把背心湿透了。

院子里晾着几件刚洗过的衣服,风吹过,带来一阵肥皂粉的清香。一个身影从屋里走出来,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,穿着简单的蓝格子衫,头发扎成一个朴素的马尾,皮肤被太阳晒得微微发红。

"热坏了吧,快喝吧。"她从屋里端出一个带青花的搪瓷缸,清水在阳光下泛着粼粼波光,声音清亮,像山涧的泉水。

我双手接过,一饮而尽。这一口水,不知怎的,甘甜得有些不同寻常。喝完,我这才注意到院子角落那台半旧的红灯牌收音机正滋滋作响。

"您的收音机怎么了?"我随口问道,把空缸递还给她。

"昨天雷雨,进水了吧,现在只剩杂音。"她蹲在地上,有些无奈地拍了拍收音机,"修理要拿到县城去,这两天忙着收麦子,抽不开身。"

"我在无线电厂修配,也许能帮上忙。"不等她答复,我已经蹲下来,从口袋里掏出随身带的小螺丝刀和钳子。

"那太麻烦你了,你忙你的吧。"她有些不好意思,但眼里闪着期待的光。

"不麻烦,举手之劳。"我笑着摇摇头,"我叫赵明德,县里无线电厂的。"

"我叫李巧云。"她笑着点点头,转身进屋,又端出一把蒲扇,"你先扇扇风,这天热得很。"

我打开收音机的后盖,里面有些受潮,但问题不大。"是电容器受潮了,连接处也有点松动。"我专注地摆弄着里面的零件,她就站在一旁看着,偶尔帮我递递工具。

"你是本地人吗?"我一边修着,一边问。

"不是,我是从北京回来的知青,在县供销社工作。"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自豪,又有一丝说不出的落寞。

"北京?那可是大地方啊!"我不由得抬头看她,"怎么会回到我们这小地方?"

"政策嘛,返城。不过分到这县里已经很好了,有些同学分到更远的乡镇。"她轻声说,"这收音机就是当年我在北京时父母寄来的,陪了我好几年了。"

我点点头,更加认真地修起来。约莫半小时后,收音机终于发出了清晰的声音,《东方红》的旋律从收音机里流淌出来,伴着播音员铿锵有力的播报。

她眼睛亮得像星星,激动地拍了拍手:"真是太谢谢你了,赵师傅"

"别叫师傅,叫我明德就行,我才二十三,比你大不了几岁。"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,擦了擦额头的汗。

"那明德同志,你等会儿,我给你拿点解暑的。"她转身进了屋,不一会儿端出一碗绿豆汤,上面还飘着几片薄荷叶,"刚做的,你尝尝。"

绿豆汤是凉的,带着薄荷的清香,一下子驱散了夏日的炎热。我坐在院子的小板凳上,看着她收拾晾晒的衣物,听着收音机里播放的《新闻联播》,心里涌起一种说不出的安宁。

从那天起,我成了村里人口中的"讨水小伙"。每次送货路过,我都会借口口渴,去她家讨碗水喝。厂里师傅王大爷打趣我:"小赵啊,天天往那村子跑,是不是有啥好事啊?"我只是笑笑,没有多说。

李巧云的院子成了我每次送货的必经之地。有时帮她修理院子里松动的小板凳,有时给她讲厂里的新鲜事,有时就是静静地听她讲北京的故事。她说起北京的天安门、故宫,眼里闪着光,仿佛那里有她割舍不下的记忆。

85年,走路口渴去讨碗水喝,讨回了一段姻缘,印证了姻缘天注定

八月的一个傍晚,我照例去她家"讨水"。她正在院子里择菜,看见我来了,笑着点点头:"今天怎么这么晚才来?"

"厂里加班,有批订单急着出。"我擦了擦汗,接过她递来的水。院子里的蚊香袅袅升起一缕青烟,驱赶着夏夜的蚊虫。

"你吃了吗?没吃的话,一起吃点吧,我煮了冬瓜汤。"她邀请道。

那是我第一次在她家吃饭。简单的冬瓜汤,几筷子咸菜,一碟自家腌的酱萝卜,却比厂里食堂的红烧肉还香。

吃完饭,我们坐在院子里乘凉。收音机里播放着《黄河大合唱》,蝉鸣伴着我们的交谈,夏夜的风带着稻田的清香。她给我讲起了她的故事。

"其实我前不久刚和一个对象退了婚。"她突然说道,声音轻得几乎被蝉鸣盖过。

我愣了一下,不知该说什么好。

"是北京的,我爹妈给介绍的,机关干部的儿子。"她苦笑了一下,"见了两次面,他嫌我是知青,说我'沾了农村的土气',不够'摩登'。"

我握紧了拳头,为她感到委屈。在我眼里,她身上那股坚韧和质朴,比城里那些浮华气十足的姑娘美得多。

"村里人都说我眼光高,放着城里的干部不要,非得回到这穷乡僻壤。"她叹了口气,"有时候真想一走了之,到更远的地方去。"

"你不必在意他们的闲话,"我认真地说,"做自己想做的事,走自己想走的路。"

她看着我,久久地凝视,然后轻轻点了点头。那个夜晚,月光如水,蛙声阵阵,我们聊到很晚,直到她的煤油灯快要燃尽。

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。每次去县城送货,我都会给她带点小东西——一包城里的饼干,一本新到书店的《青年文摘》,或者供销社新进的桃花香皂。她总是笑着收下,有时也会回赠我自己腌的咸菜或是缝补好的手帕。

村里人开始议论纷纷。有人说我是"傻小子,看上了城里回来的姑娘",有人说她"不知好歹,放着城里的好日子不过"。但这些闲言碎语,都没能阻挡我们日渐亲近的心。

八月末的一天,我骑车去她家,却见院子里一片忙碌。几个同事模样的人正帮她收拾东西,院子里堆着几个纸箱。

"巧云,你这是"我站在院子里,心里突然一沉。

她放下手中的东西,拉着我走到院子一角:"明德,我有事跟你说。知青点的负责人来信了,说是原单位要我回城里。"

我像被人在胸口闷了一拳,说不出话来。我知道,像她这样的知青,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回城。可如今这一天真的到来,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。

"什么时候走?"我低声问。

"后天一早。"她抿了抿嘴,低头整理着衣角。

那两天,我请了假,帮她收拾东西,送她去县城办手续。临走那天,院子里挤满了来送她的同事和邻居。她穿着淡绿色的确良衬衫,提着一个帆布包和一个藤编的箱子,站在院子中央向大家道别。

轮到我送她时,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布娃娃,那是她在北京时自己缝的。娃娃穿着红色的小褂子,笑容憨厚,像极了过年时村里的福娃。令我惊讶的是,她拿出剪刀,将布娃娃剪成了两半,一半递给了我。

"另一半我带着,什么时候我们能把它缝合完整,什么时候就"她没说完,眼里却满是希望。

我紧握着那半个布娃娃,心中涌动着千言万语,却只是重重地点了点头。

巧云离开后,村子似乎一下子失去了色彩。每天下班后,我都会在她家门前的小路上走一走,看着那扇紧闭的院门,想象她在城里的生活。夜深人静时,我会掏出那半个布娃娃,对着它说说话,仿佛这样就能和远方的她对话。

厂里的同事都说我魂不守舍。师傅王大爷拍着我的肩膀说:"小赵啊,城里姑娘和咱们不是一路人,别耽误自己的青春了。"我只是笑笑,没有反驳。

一个月后,一封信寄来了,信封上是她工整的字迹。我迫不及待地拆开,读了一遍又一遍。她说她已被调到城里一家纺织厂,但厂里要精简人员,作为新调来的,可能很快就要下岗。信中还提到,她听说广东深圳那边正在发展,需要很多工人,她准备南下碰碰运气。

"深圳?那么远"我喃喃自语,心里一阵发慌。信中没有提到我们的约定,也没有提到那半个布娃娃,只是在末尾留了一句:"若有缘,再见"。

我辗转反侧了一整晚,第二天一早就去找了厂长,请了三天假。厂长皱着眉头:"小赵啊,这个月你已经请过假了,再请就影响工作了。"

"厂长,就这一次,真的有急事。"我几乎是恳求着。

看着我焦急的样子,厂长终于松了口:"去吧,三天,多一天扣工资!"

我骑上自行车,带着那半个布娃娃和所有的积蓄,风尘仆仆地赶到了县城。客运站人头攒动,我挤过熙熙攘攘的人群,在一个角落找到了正准备登上南下长途汽车的巧云。

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风衣,头发剪短了,看起来像是要去远方的旅人。看到我时,她愣住了,眼中闪过惊讶,然后是欣喜:"明德,你怎么来了?"

"不能让娃娃分开太久。"我掏出那半个布娃娃,在喧嚣的站台上,我们相对无言。周围的人来来往往,广播里播报着发车信息,但在那一刻,世界仿佛只剩下我们两个人。

"我听说广东那边条件很苦,你一个姑娘家"我欲言又止。

"比起在北京当知青,什么苦我没吃过?"她笑了笑,眼中流露出坚定,"再说,现在不是流行一句话吗?'时间就是金钱,效率就是生命',我得抓紧机会。"

"那你还回来吗?"我终于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。

她看着我,眼中有复杂的情感闪过:"等我回来。"她最终说道,眼眶微红。

"一年,两年,我都等。"我的声音在喧嚷中显得格外坚定。

客车的喇叭响了,催促着乘客上车。她匆忙从包里掏出一个小本子递给我:"这是我在广东的地址和单位,有信寄这里。"

我接过本子,紧紧握住,像握住了一份承诺。目送着客车缓缓驶出站台,带着她驶向南方,驶向那个充满未知的城市。

回到村里,日子又恢复了往常的平静,唯一不同的是,每个月我都会收到一封从广东寄来的信。她在信中描述着南方的景象——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,街上的人们衣着光鲜,说着听不懂的白话。她在一家港资玩具厂做流水线工人,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,但工资是县里的好几倍。

我也会回信,讲述厂里的变化,村子的新鲜事,还有我对她的思念。每次写信,我都会将那半个布娃娃放在桌上,仿佛它能将我的思念传递到千里之外。

大半年后,一笔汇款寄来,整整两千元,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。附信说让我开个小商店,做点小本生意:"明德,听说县里开始搞活经济了,做点小生意比在厂里拿死工资强,你手巧,又懂修理,开个五金店准能行。"

我拿着信和汇款单,心里五味杂陈。我知道,在南方能挣这些钱,她一定吃了不少苦。我动了心思,开始考虑辞去厂里的工作。

"你傻啊?"师傅王大爷听说后,急得直拍大腿,"放着国营厂的铁饭碗不要,去做什么个体户?那有多不稳当!"

村里人也议论纷纷:"那小子真是被那知青姑娘迷住了,连工作都不要了。"

但我下定了决心。辞了厂里的工作,在村口租了间小屋,开了家五金杂货店。开业那天,我特意将那半个布娃娃放在了柜台上,像是一个吉祥物,也像是一个念想。

店里除了卖些日常用品和小五金,我还提供修理服务——修收音机、电风扇、自行车,样样都行。渐渐地,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,不仅本村的人来,连周边村子的人也慕名而来。

"小赵啊,你这手艺比县里的师傅还好!"村里老李头乐呵呵地说,他的老式上海牌自行车被我修得像新的一样。

一年过去,两年过去。我的小店从一间扩展到两间,又添置了一些新工具和设备。我开始代销一些城里的新奇物件——收录机、电子表、计算器,还有刚刚流行起来的录像带。

每次进货回来,我都会给巧云写信,告诉她店里的进展。她的回信则越来越少,有时一两个月才来一封,内容也简短了许多。我知道,她在南方的工作一定很忙,但心中难免生出一丝不安。

第三年的春天,我收到了她的最后一封信。信中只有短短几句话:"明德,我要回来了。不是回县城,是回咱们村。这几年的奔波让我明白,有些东西,比金钱和城市更重要。四月初到,请在车站等我。"

四月的第一个星期天,县城客运站。我早早地来到站台,手里攥着那半个布娃娃。十点的客车准时到站,我紧张地盯着每一个下车的乘客。

最后一个下车的,是她。她比三年前瘦了些,黑了些,也成熟了许多。她穿着简单的牛仔裤和白衬衫,背着一个尼龙包,手里提着一个小皮箱。我一眼就认出了她,就像认出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。

"讨杯水喝?"她笑着向我走来,眼角已有了细纹。

我二话不说,转身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保温杯,倒出一杯水,双手递给她。她接过杯子,像当年我第一次去她家门口讨水时那样,轻轻地抿了一口。

"欢迎回家。"我说。

她从包里掏出了另半个布娃娃,和我手中的那半个一模一样,只是颜色稍微褪了些,边缘也有些磨损。

"我每天都带着它,就像带着一个承诺。"她说。

那个下午,我们坐在我店里的小板凳上,小心翼翼地将两半布娃娃缝合。针线穿过布料的沙沙声中,我们谁都没说话,但心却比任何时候都靠得近。窗外,阳光明媚,村子里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。

"我以为你不会等。"缝好最后一针,她轻声说,"南方那么多机会,那么多新鲜事物,我怕你觉得我是井底之蛙。"

"一碗水的缘分,值得等一辈子。"我看着完整的布娃娃,又看看她,"你南下的这些年,我每天都会对着这半个娃娃说话,好像它能把我的话传到你那里去。"

她笑了,眼角泛起细细的纹路:"我也是。在流水线上最累的时候,我就摸摸口袋里的娃娃,想着你在这里等我。"

后来她告诉我,在南方的日子并不像信中描述的那么顺利。工厂的活很苦,有时一天要站十二小时,手指被机器磨得起泡,晚上睡觉都疼。厂里的姑娘们都盼着能嫁给香港来的老板或是师傅,但她从来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。

"因为有人在家乡等我。"她靠在我肩上,轻声说。

我们的婚礼很简单,在村委会的大院里办的。村里人都来了,连当年笑话我傻的王大爷也笑眯眯地送了一对铜烛台。巧云穿着一件淡红色的旗袍,是她在南方时特意买的。我穿着一身笔挺的中山装,是镇上最好的裁缝赶制的。

婚礼上,我们将那个缝合好的布娃娃放在了喜桌上,见证我们的结合。村长开玩笑说:"这娃娃怕是比证书还管用,一人一半,这缘分可真是天注定啊!"

八十年代末,我和巧云的小店已经扩展成了一家小超市,又添了一间五金修理部。我们有了自己的房子,有了自己的孩子,日子过得红红火火。偶尔夜深人静时,我们会拿出那个布娃娃,想起那个炎热的夏天,想起那碗改变命运的清水。

如今,当我看到年轻人匆匆忙忙地追逐着金钱和名利,我总会想起那段岁月。一碗水,一段情,一个承诺,就这样支撑着我们走过了大半辈子的风风雨雨。

窗外,八月的阳光依旧炙热,蝉鸣依旧聒噪。时间如白驹过隙,唯有那一碗水的温度,和那个缝合的布娃娃,在岁月的长河中,闪烁着永恒的光芒。

讨一碗水,得一世情缘。这大概就是老一辈常说的"姻缘天注定"吧。而我,何其有幸,能在茫茫人海中,遇见了我的那碗水,我的那半个娃娃,和我一生的挚爱。